1942年,美國洛杉磯郊區一個沒見過世面的少年約翰·卡達德。15歲時,他把自己一生想做的大事列了一張表,題名為“一生的志愿。 有到尼羅河、亞馬孫河和剛果河探險;登上珠穆朗瑪峰、乞力馬扎羅山;探訪馬可·波羅和亞歷山大一世走過的道路;重演一部《人猿泰山》那樣的電影;學會駕駛飛機;讀完莎士比亞、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著作;譜一部樂曲;寫一本書;游覽全世界每一個國家-----等等。他給每一項都編了號,一共127個目標。 43年后,也就是1985年,戈達德在經歷了18次死里逃生的冒險和無數個難以想象的困難后,已經達到了其中的106個目標,他獲得了很大的成功,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,享有世界探險家的崇高榮譽,成為英國皇家地理協會會員和紐約探險家俱樂部的成員 卡達德的成功很大程度上,應當歸功于他少年時代定下的目標。他說,我制定了這張奮斗的藍圖,心中有了目標,我就會感到時刻都有事做。“我決不放棄任何一個目標,這樣一有機會到來時,我總是‘準備完畢’。”可見,目標對于激勵、保持和鞏固他的進取心,起了很大的作用。 |